广西梧州: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允许公积金用作购房前期资金

来源:国际金融导报 2021-11-05 12:02


【资料图】

据澎湃新闻,8月4日,澎湃新闻从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梧政规〔2023〕5号),通知共计15条内容,包括“合理确定首套房认定标准”、“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允许公积金用作购房前期资金”等。在支持多子女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住房需求方面,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结清再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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